发布时间:2023-04-27 11:09:10 人气:
365体育官网砂石资源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物质基础。为缓解河(湖)砂供给不足的状况,促进机制砂的推广应用,着力化解建筑用砂市场供需矛盾,助推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印发了《关于促进机制砂推广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疏堵结合、综合利用等原则,不断提高机制砂生产供应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省机制砂年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吨,在河(湖)砂严重不足的地区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到2025年,全省机制砂年生产能力达到8000万吨,基本覆盖河(湖)砂严重不足的地区,有效缓解河(湖)砂短缺形成的供需矛盾,保障建筑用砂的市场需求。
《意见》规定,要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产业聚集”的思路,综合考虑本地资源禀赋条件、环境承载力、河(湖)砂供需状况等因素,视情调整建筑用石料和建筑用砂矿业权设置区划,修改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法依规加快出让机制砂项目配套采矿权。同时,要采取扶持措施,提高砂石产能,各市、县(区)应鼓励新建具备年生产机制砂30万吨以上能力的机制砂企业,优先扶持年生产能力100万吨、资源储量50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生产企业。允许符合机制砂质量要求的采石场或矿山企业利用采矿废石增加机制砂生产线,支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依法增加机制砂生产线。
《意见》规定,要加强原料供应,保障市场需求,强化已设采矿权管理,对资源枯竭或采矿权边界不合理的小型采石场,可以先依法关闭,再合理确定矿区范围重新出让采矿权。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在其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因工程需要开山(或掘进)、平整场地形成的石料(粘土)供本项目使用的,不需办理采矿许可证。各市、县(区)应对砂石类矿山实行采矿权总数控制和最低开采规模控制,使机制砂生产企业数量及规模与城市发展规划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等相适应。
此外,《意见》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制砂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盗采河(湖)砂行为,坚决杜绝河道采砂超时间、超范围、超数量、超船数、超功率开采现象,避免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制砂和河(湖)砂扰乱市场、恶性竞争。